西安交通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2017-12-27 西安交通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为了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加强财务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.一、工会经费管理原则1、学校工会依法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,凭证书办理银行帐户开户手续,实行专人审批,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。 2、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,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,按照“量入为出,保证重点,自求平衡,略有结余”的原则和上级工会要求,认真编制执行。3、工会预算由工会根据工会工作计划,提出预算建议方案,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,工会全委会通过,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,同时将批准的预算报学校备案。4、坚持遵纪守法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规定和开支范围,认真遵守执行工会财务制度。5、坚持民主管理原则,定期公布账目,接受会员的监督审查。6、坚持勤俭节约,为职工服务原则,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;不得支付社会摊派和变相摊派的费用。二、 工会经费的来源1、学校根据《工会法》规定,按每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;2、工会会员依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按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的会费;3、上级工会的补助收入;4、行政补助收入;5、其他收入(银行利息收入等)。三、工会经费的分配1、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返还给各分会开展活动;2、学校拨交的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上解上级工会;3、其余部分统一核算管理。四、工会经费开支范围1、会员活动费。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费用等。具体开支项目为:(1)会员活动日、郊游活动、联欢会、参观、电影、舞会、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门票、郊游活动租车等。(2)节假日开联欢会、茶话会,参加体育比赛为会员购买一些小食品、水果、饮料、奖品等。(3)参与校内外文体活动等的食宿费用。(4)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,如文艺汇演、体育比赛奖励、请专家办各种讲座、报告会的酬金。(5)工会会员及家属丧葬,基层分会看望慰问以及所送的花圈等殡葬用品。(6)看望病号购买食品、鲜花等。2、职工活动费。用于开展职工教育、文艺、体育、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。具体开支项目为:(1)职工教育方面。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、业余文化、技术、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、教学、消耗用品;职工教育所需资料、教师酬金;优秀教师、学员奖励;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、科技、业务等知识培训。(2)文体活动方面。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、节日联欢茶话会、文艺创作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展览;文体活动所需设备、器材、用品购置与维修费;文体汇演、比赛奖励;以及按规定开支的误餐费。(3)宣传活动方面。用于工会组织政治、时事、政策、科技讲座、报告会的酬金、组织职工读书活动、知识竞赛的奖品;举办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展览所需的消耗品、奖品;教工活动中心所需的图书、报刊、杂志;工会工作所需的资料、书籍等。(4)其他活动方面。工会开展青工、女工活动等所需的活动费用。3、工会业务费。用于履行工会职能、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所需的费用。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进行业务学习所需要的费用;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的教材、参考资料和讲座酬金;评选表彰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;建职工之家活动的费用;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、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的开支;工代会会务费等。4、其他支出。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。5、上解经费支出。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。五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校工会财务处二○○六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