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校园招聘简章 2019-10-25 一、公司简介自1999年成立以来,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东方”)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、化解金融风险、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,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,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近2万亿元,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2016年,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东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。2017年,在主管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,中国东方顺利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,成功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、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、国新资本有限公司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投资者,为公司未来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截至目前,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超万亿元,在国内中心城市设有25家分公司和1家经营部,业务涵盖不良资产、保险、银行、证券、信托、普惠金融、信用评级和国际业务等。境内拥有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、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、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、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、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,境外拥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(国际)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控股公司,员工总数近6万人,服务网络覆盖全国。中国东方始终牢记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使命,切实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紧紧围绕“服务实体经济、防控金融风险、深化金融改革”三大任务,坚持“相对集中、突出主业”,保持战略定力,夯实发展基础,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,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,不断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,努力建设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,治理规范、管控有力、服务专业、文化先进、业绩一流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。二、招聘岗位 (一)公司总部招聘 管理培训生。(二)各分公司及云南经营部招聘 不良资产业务岗、投融资业务岗、评估审核岗、法律合规岗、风险管理岗、综合管理岗等。三、招聘要求 (一)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科研院所)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,2020年8月前毕业,获得国家认可的2020年度就业报到证、毕业证和学位证;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境外留学人员,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,并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。(二)专业要求:理工类、经济类、管理类、法律类、财务类、评估类等相关专业。 (三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无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。 (四)身体健康,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。 四、招聘流程(一)简历投递(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)。请登陆中国东方校园招聘门户(http://coamc.zhiye.com)或通过登陆手机移动端校园招聘网站(http://coamc.m.zhiye.com)进行注册并投递简历。(二)简历初筛(即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)。公司会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,并于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集中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送笔试邀约。(三)在线测评(2019年11月12日)。收到笔试邀约的应聘者须在2019年11月12日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投递岗位的在线测评。(四)面试(201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)。通过笔试者将收到面试邀请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,请及时关注。(五)拟录用通知(2019年12月底)。公司将向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发送拟录用通知书,收到拟录用通知书的应聘者需于3日内答复是否接受录用,并按公司要求时间签订三方协议。 五、校园宣讲会行程宣讲院校宣讲时间及地点北京理工大学10月22日 主楼241 19点-21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月23日 学院路校区 三号楼207 19点-21点上海交通大学10月24日 徐汇校区 新上院N103 16点-18点西安交通大学10月25日 兴庆校区 西2西-305 19点10分-21点 中南大学10月28日 本部 科教南楼206 19点-21点重庆大学10月29日 沙坪坝校区 A区主教学楼105室 19点-21点北京大学10月31日 英杰交流中心第八会议室 14点-16点中央财经大学11月1日 学院南路校区 主教114报告厅 19点-21点中国人民大学11月4日 地点待定清华大学11月5日 职业发展中心新东方报告厅 14点-16点六、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、五险二金、完善的商业保险(包括补充医疗保险、意外伤害、重大疾病保险、女工生育保险、子女保险、企业年金)及员工食堂等多项福利待遇。七、其他说明(一)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名所有招聘岗位中的2个岗位,报名2个岗位之后无法继续投递简历。简历一经投递完成不可撤销。(二)招聘期间,我司将通过招聘系统信息提示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,请保持通信畅通。(三)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如与事实不符,我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,解除相关协议约定。(四)我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,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。